生活中是否需要一点“必要之恶”?

电影《房间》中有这样一幕:母子(孩子5、6岁)俩个获救之后接受记者采访,
记者问:“你是否考虑过把孩子送托儿所?”,
母亲:“为什么?”,
记者:“因为那样对他来说才是最好的。”
这一幕以母亲的沉默结束。

之后母亲痛苦之中磕安眠药进了医院,孩子因此和母亲断联了一段时间,也是在这段时间中,孩子受到了祖父母“正常的”教育,“正常地”长大。母亲也因为这段时间的独处将那段经历得以“消化”。

在我看来,记者的提问和实际发生的情况效果是一致的—精神失常的母亲不适合去教育“一尘不染”的孩子,尽管她自认为正常。所以,记者错在了那里?

在我看来,记者的过分在于她在母子二人刚刚获救不久就提议二人分离,在孩子未能享受到正常疼爱的时候提议将之送到托儿所。然而,我有这样一个问题:母子二人获救之后最紧要的问题是什么?如果孩子自然成长是最紧要的,记者错在了哪里?

记者错了吗?我认为没有,在母子刚获救的背景下,母亲身边的所有亲人对她的建议她都会以“任性、亲情”的口吻回答。记者以第三者、社会人的身份提问,会迫使母亲用理智思考—思维枷锁只能用外力打破,因此,记者做了“必要之恶”。

于2025.02.12补充: 所以,“必要之恶”是什么?充当必要之恶的记者是什么?我认为是社会的监督反馈机制。所以,为什么总是有评论区冲塔的?为什么总有举着旗子下跪的?乖乖的就会被拯救吗?但这是一个连英雄都自身难保的时代。